中国改革与发展系列课题研究——放管结合下政府职能转变与市场活力释放
中国改革与发展课题组2016年在中央党校就“放管结合下政府职能转变与市场活力释放”课题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展开深入研究。中共中央组织部领导干部考评中心副主任、中国改革与发展课题组副组长牛伟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司长聂生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张承惠,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巡视员、副主任王治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业与收入分配司司长蒲宇飞,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发展司司长闻库,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司长李庆瑞,国务院法制办社会管理法制司司长李岳德,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副司长杨铁生等相关领域的专家们参与了该课题的研究。
针对放管结合下政府职能转变与市场活力释放问题,专家们从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完善监管体系建设四个方面进行了深入讨论。
专家指出,放管结合包含两个层面的内涵:第一个层面是政府内部的放管结合;第二个层面是政府与市场、国家与社会之间的放管结合。放管结合的“放”关键在于激发创新创业者的活力,释放市场各主体的活力。放管结合的“管”有四个支撑体系:一是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支撑体系;二是知识和技术的支撑体系;三是创新创业的对接体系;四是中介服务体系。放管结合要求收放有度,将放和管有机结合起来。
就转变政府职能方面,专家指出,首先要明确三类不同的政府职能:一是市场或经济发展促进者职能。政府要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理顺财政和金融的关系,在市场失灵领域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二是国家所有者职能。政府要正确行使国家所有者代表的职能,确保国有机构强化公司治理,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决定改革和发展的战略方向;三是监督者职能。在市场运行过程中,政府要实行公平公正透明的监督职能,防止滥用市场权力和侵占弱者利益。其次,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点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增加决策的透明度;二是增加政府履职的透明度;三是增加监管机构的独立性。
就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方面,专家指出,一是要加强事后的备案管理,同时要防止把事后备案管理变成事前审批;二是加强和完善政府的信息披露管理,让全社会来监督这个市场主体;三是加强标准管理,完善生产经营的标准,对达不到标准要加强事后监管;四是建立市场主体的记录制度,特别是黑名单制度,对有不良记录的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就完善监管体系建设方面,专家指出,要构建三个维度的监管体系:一是政府本身的监管体系。这其实是治理能力重建、流程再造的问题,需要明确哪些事前监管、哪些事中监管、哪些事后监管;二是技术能力支撑的监管体系。大数据技术的支撑,提升了监管的效率与质量;三是更开放的合作机制监督体系。要实现真正有效的监管,需要借力第三方的评估,应用第三方的智慧。
中国经济正处于深化改革和创新转型的关键时期,政府要坚持放管结合原则,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模式,将管理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实现责任和权利同步下放、放活和监管同步到位。课题组将继续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中国经济深化改革和创新转型过程中的机遇与挑战展开深入研究,探寻中国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